[後註]

今天睡醒突然想再補充幾點:
[8. 勇於投資,重質不重量] Fashion sense的確或多或少是慢慢地繳學費跟經驗累積而來,不過即使如我所說的,存錢買高一等級的東西之外,另外也要把握循序漸進的原則。

換句話說,不要還不會走路就想要跑或甚至要學飛,如果你從來都是媽媽幫你買衣服或在菜市場佐丹奴等級,牛仔褲是Bobson/Lee,襯衫都是Net之類的牌子,那麼upgrade到中價位的就可以了。比如說牛仔褲不要一下衝到Energie或Diesel,甚至是設計師品牌Cavalli, D&G, Dior等。
循序漸進的理由除了財務上的考量外,你整體穿著的搭配感覺以及個人的氣質一下shift的太多(且其實可能無法affordable p.s指氣質)也都是,另外如前提到好衣服是需要學會照料跟保養的,如果你都是穿八百到一千元左右的襯衫,先從如Mexx, DKNY等級約兩千上下的襯衫開始學會照顧比較好。就像養狗一樣,不要從沒養過就奢想養名狗或冠軍狗才是正確的態度。

[9. Fashion與Fitness不可分] 起床後突然覺得自己昨天嘴巴很壞,其實Queen Latifah就算是過胖但又穿起衣服很有型的標準。也所以的確設計師禮服還是有做到那樣大尺寸的啦!
不過另外這也順道提到後面將提的Fitness跟身材等問題,以Queen Latifah這樣噸位體態的人放到亞洲人身上,感覺就會是沈殿霞。原因無他,人種跟基因的差別是我們這輩子永遠都無法擺脫的。白人如Queen Latifah或那早年女子合唱團Wilson Phillips裡的妹妹胖到需要作胃分隔手術後還可以繼續胖的人(這另外以後會提到,個人覺得能夠讓自己胖成那副德行的人都絕對是另外後天上的問題,換言之就是好吃懶做四個字~),其實臉都不見得可以腫個腦滿腸肥的模樣,這就是白人基因的不同哪!

所以anyways身材差除了請屆時看Fitness一文並自我力行砥礪外,更重要的還是要相信自己是可以很美的。對自己有信心也多少是學會穿衣服懂Fashion的一個重要課程吧!(同時,這兩點是會越來越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的。當你越懂Fashion你就越知道怎樣的風格或什麼樣的品牌適合你,可以修飾你的缺點或更穿出你的優點。也當然地越接受到讚美或尤其是路人的行注目禮,你自然就會更有自信~)

[5. 定期更新知識 的後半部分] 我想另外舉個例子好了!大家會發現如我之前提過或最近MJ的Fashion文章留言裡提及,我們都不會喜歡那種現在台灣日本當下的飛飛頭,或許在比較暢行masculinity的北美待比較久的緣故,在我們感覺男生要稱為”型男”,一率就是清爽帥氣的短髮。 而可別以為這個短就一定是沒什麼變化了,其實短又要短的有型且有變化,才是真的高技巧。就如同你問髮型設計師,設計短髮女生絕對比長髮女要來的有意思一樣!

同時,這其實就是各地的價值觀差異。你要說日本的飛飛頭就比較trendy嗎?我並不一定這樣覺得。也所以美國的休閒風真要跟其他地區的風格比,其實我會告訴你是”蘋果不能跟柳丁拿來一起比較”。也當然地,我真的不覺得北美人比較不懂得Fashion或比較不會穿衣服。甚至嚴格說來,我覺得一般的北美人比台北不懂穿著不懂搭配的人還要好的多多了(不管是完全不懂亂穿的阿桑還是不懂穿出自己適不適合自己就胡亂跟風亂搭配的me too copycat)。

而儘管是文化的差異跟價值觀上的不同,我倒也可以在此稍微轉述我一些有到亞洲去旅遊而有經過停留台灣的白人朋友對台灣男孩的看法,那就是多有”粉粉的感覺”。我想他們倒也不是直直地講大多的台灣男看起來都像”Big Bottom”,卻也是多少有那樣的感覺跟暗示就是了。Again,牽扯到文化差異的審美觀其實通常都沒有對錯,但也同時雖沒對錯,卻又往往是主觀喜歡不喜歡的關鍵跟影響第一眼印象的重點。我們推到極致,如果今天流行的是印度中東風或甚至非洲土著風,台北街道上的男女都開始戴頭紗或在額頭點一點,要不然就留個半長不短的頭髮像黑人那樣綁珠珠頭再加上一堆有的沒的tribal吊飾,你覺得換作是你在釣人時看了會有興趣嗎??

也當然,我不斷強調最重要的,at the end of the day,你的Fashion還是要回歸你自己,如前所述地看你的身高身材身型,看你的膚色臉型長相以及整體的氣質跟想要的感覺來做整個搭配,而不是盲目的跟從什麼什麼風~



同時最後,因為今天一醒來覺得真的是標準北美Labour Day一過秋天就來了,氣溫不但驟降還連楓葉都開始變色了...既然前面已經美滿地完成十點Bible,就不要再追加一點了(其實是可以併在合宜度那段啦..):

買衣服或追求Fashion,最後還是要記住實穿比較重要,所以體認你所在的環境適宜不適宜作那樣的打扮以及該不該買那樣的衣服(記住買衣服是一種投資)就很重要。
比如說,你如果住在跟我這邊氣候相似春秋極為短暫的地區(多倫多秋天只有一個月到一個半月,現在葉子開始轉紅,最晚十一月初就會掉光了~),那麼毛衣其實就是非必要品(或說不需要像在台灣買那樣多)。這樣講可能讓人覺得很怪或更糊塗,但是,等你在這邊住一個冬天你就知道,毛衣絕對不是禦寒衣物,你需要的是更厚重的Top Coat或大衣雪帽甚至雪靴,而那些衣服如果裡面加件如台灣人穿的毛茸茸毛衣,只會讓你是汗流浹背。有人可能要問,那室內呢?不好意思,一來雪國通常冬天室內保持的溫度都在恆溫起碼22度,你完全沒有理由覺得冷。你根本會覺得在這樣的雪國其實比在台灣還舒服。甚至,再加上你習慣氣溫後,甚至可以在各位數的氣溫下穿短袖或薄薄一件衣服,也所以根本沒有穿毛衣的必要。(我記得第一年冬天過去後,在四月融雪出太陽但氣溫其實才三度的情況下,跟室友穿著短袖出去大呼”好溫暖哪!!”而曾在冬天回台灣,我媽對我一件長袖衣服都沒準備感到憂心萬分。結果我還秀給他看我穿短袖出們還流汗的證明..)

而另舉例,我想我大部分的讀者應該還是來自台灣,在台灣那樣潮濕其實冬天又冷不到哪去的環境,如我保養衣物那段提及的Top Coat等大衣類型還是不要心喜覺得什麼Boss, Burberry或Dolce & Gabbana有出看到產品型錄上面男model很帥就也買了。相信我,在你穿個沒兩次之後,那樣的衣服在台灣只會被氣候摧毀而已。而你做的採買也不是最有效的金錢運用~

今天課就上到這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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