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丈母娘還是不大吃海鮮,所以這道本來預計要作的拿手菜就無法表演給他看了。不過因為季節對,尤其在友版的討論突然讓我想起當初在歐洲生活唯一懷念的東西--吃(而其中最好的就是海產,以及這道我愛的要死的mussel。每每從菜市場一買買個兩三公斤新鮮mussel捧回家作料理)

p.s 這道料理通常是西餐店裡當appetizer用。


材料:

洋蔥2顆(選大顆的)切碎
蒜六至八片(切丁或片皆可)
奶油100g
白酒兩大匙
最後當然就是最重要的mussel 一公斤(約兩磅)
胡椒跟鹽
檸檬(可用可不用,食用前可擠點檸檬汁以提味)

做法:

1. 拿一只深鍋,用中火把奶油融化後將已切碎的洋蔥以及蒜片倒入,拌炒約五分鐘後,將所有的mussel倒入,加上白酒及清水(蓋至六分滿即可)以及胡椒跟一大把鹽,轉大火將湯料帶至沸騰。

2. 中間可以不時拿攪拌棒攪拌,已讓沈底的mussel跟水面上的mussel位置互換。沸騰後將火轉至中至大火(轉小一點以免讓水沸騰變泡泡溢出就是),蓋上蓋子約三分鐘後,打開蓋子檢查∼∼是否已經煮熟打開。若沒熟則蓋上蓋子繼續煮。

3. 等mussel全數打開,即可呈盤趁熱吃。

訣竅:

1. mussel不確定是台灣人指的淡菜還是九孔(或兩個根本是同樣的東西?),不過總之煮這類海產就跟蛤利一樣,打開其實就已經是熟了,繼續煮會讓肉越變越小。也同時,跟牛排一樣,得看個人喜好(如我牛排喜歡吃三分熟到五分熟,大家吃牛排或蛤肉的熟度接受度也都不同),自己決定mussel打開後還要不要繼續煮,或要繼續煮多久。

2. 西方菜的幾種海產去腥方式我們這邊都用上了:洋蔥、蒜頭、白酒(別意外,洋蔥本身就可以去腥了,而國外用蒜跟台灣用薑是可以說是對等的,至於白酒,大概就跟台灣媽媽外婆愛用米酒一樣 p.s但這邊請千千萬萬不要用薑跟米酒哪∼)

3. 這道菜如果學會,其餘變形大致上也相去不遠了∼
舉例來說,偏義大利的吃法是喜愛加上新鮮番茄(或有的加sun-dried tomato),然後連湯汁都拿來沾麵包吃,你的做法不過就是把番茄切丁或如Risotto那樣偷偷加一點濃稠的義大利麵醬罐頭就是。
或者,如果要作成台灣淡水小吃那樣,就把奶油洋蔥改成一般沙拉油跟九層塔,然後鹽跟胡椒變成醬油少許(但蒜片/蒜容還是要的,且要加不少以去腥/提味)即可。

煮菜如作文,不過這邊抄抄那邊抄抄,先學習抄襲再學習集大成,最後自己會應用了即是也。

註: 我沒煮這道菜,所以照片當然也不是我的囉∼ 照片來自一個UBC的大學生的攝影blog,照的相當專業也相當誘人,不過照片上的是偏義大利式(也就是有加番茄)的mussel。

後記:

Mussel有如台灣人說生吃牡蠣的效果,吃完一大盤後的結果常常是精力旺盛...(if you know what i’m referring 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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