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明日報標題字數限制,原本的篇名應該是: I’m single (in this zip code) - Open relationship and cheating篇


還記得我在SF時認識一個從匹茲堡來旅行的朋友的朋友,在他問我“Are you single?“我回答“Yes, and you? In a relationship?“時,他脫口而出“I’m single!“,而我朋友馬上接著說:“No, you ARE NOT!“,這位從匹茲堡來的朋友尷尬的聳肩笑笑說:“Well, single in this zip code!“。

這可以說明一個在Sex and the City有一集提到的International gay rule: blow job only, no last name, no telephone numbers!
Gaymen,說穿了也還是不過是用小頭思考多餘大頭思考的男人,跟異性戀男人一樣的,當性慾或機會來時完全無法克制。


有一個名詞叫做open relationship,意思是雖然有男朋友,但如果有機會的話可以彼此在符合上述的international gay rules的前提下,跟非男朋友的第三者發生性行為(甚至其實並不止於Oral)。

當然這不是gay文化圈的專利,異性戀也不是沒有這樣的特殊關係。但在沒有懷孕壓力下沒有特別責任問題下,加上邂逅容易且見面就可以馬上上的現象普及,有open relationship這樣默契或約定的gay couple比例是絕絕對對地超過異性戀couple的比例。

至於跟他人發生性行為算不算cheating?通常你如果跟深入gay scene的男同性戀討論,得到的答案大概會是“這不但不算cheating,且還對relationship是很健康的!“

以他們的立場來說,既然是彼此有這樣的默契,那麼彼此在外遇到喜歡的對象,只要是不去做留電話email作為後續連絡這樣可能破壞這段relationship的行動,何來cheating之有?

就這樣的理由跟理論,我想也許我是可以同意的。

不過說open relationship是健康的,甚至美其名叫做情慾的疏導,兩人壓力的紓解,做完愛後會覺得自己的男朋友值得珍惜,所以兩人的關係更加穩固,我卻大概只能給個評語: BULLSHIT。

我始終不能理解到底這樣的關係是怎樣work的?同時,我相信人性深入我們腦海裡面的潛意識及一切背後很難解釋也難以控制的人性基本慾望,當你知道你的男朋友今晚或這趟business trip有趟“豔遇“,所以在回家前先“re-route“了一下,我想正常人的心裡會是:那我需要得到偶數(Get even)!畢竟即使兩人有默契,也該“你有我也有“才“公平“!


而在這樣機會與情慾來時擋不住也不需要擋住之下越演越烈隨時隨處只要遇到就可以上的第三者性行為,到底最後是否可以做到百分之百的follow international gay rules?我想恐怕很難。

於是就像食物鏈一樣的,one night stand發現彼此性趣跟乾柴烈火激盪起的性熊熊燒不停後,留下電話號碼進而變成固定的fuck buddy,fuck buddy再因有了性最後in the end of the day everyone still longs for love這樣的人之本性,於是本來只有肉體的關係,做愛做久了也難以不發展出一點愛,或基本的關心來,也難以壓抑想要佔有更多一點,除了肉體以外的東西。於是第三者開始吃醋忌妒,開始想要“扶正“。有男友的人為了要掩飾自己的行為以及在愛情上已經是算是出軌的分心,最後還是會逼不得以說些鬼話連篇的謊話來。


這樣的故事,一天到晚在上演。

匈牙利先生的好朋友,就是open relationship的篤信教徒,不過一段說長一點都不長(但在這個twisted gay world, again, 可能已經可以得到獎章)的九個月relationship,從第二個月開始,這對couple簡直像在比賽賓果,誰得到或累積的數字多就越有機會中獎似的,結果是完全逃不出人性慾望的原罪,逃不過那種佔有忌妒覺得不公平然後需要get even的基本人性,然後又在每個月都持續不停的邂逅中,除了在背後睡過對方的好朋友外,也睡到了一夜情卻煞不了車無法止於一夜的fuck buddy,最後是其中一人無法停止seeing the fuck buddy,而另一人已經受不了這樣的對待(但請注意,明明他自己也一天到晚在cruising釣人然後上床),決定結束這九個月的感情。


因此,我想open relationship只是那些不夠愛自己男朋友或partner,然後大頭管不住小頭的可悲男人把自己行為正當化的藉口。而號稱這樣是健康關係,兩人因為睡過其他人而覺得更愛自己男友或關係更穩固的couple,我想只不過是“時候未到“罷了。


套句我一個好朋友的話的話,open relationship always ends up break-up.
And I do believe so!

因此,崇尚open relationship的人其實反應出的是他們潛意識下無法make commitment,不願意完全被套牢,於是藉由肉體的出軌,行繼續cruising繼續尋覓自己真正適合long term relationship的完美伴侶,那個大家都在找的Mr. Right or Mr. Perfect之實。

於是這樣關係的兩人其實都抱著沒魚蝦也好,寧爛勿缺所以咱們兩人就不妨先湊合湊合,沒有住在一起的就是給彼此多於朋友的感情寄託以及慾望來時理所當然解決性慾的“法定“partner,住在一起的就順便省房租跟其他開銷,然後兩人繼續地騎驢找馬。


這樣的關係可以維持著,或許是因為gay海茫茫但也還是難以找到Mr. Right,或許是因為無法make commitment的人不管跟誰都無法真正的被套牢,於是遇到這樣讚許肯定open relationship的同路人,就像彼此信上帝的教徒或彼此都得到絕症或愛滋一樣的可以了解彼此的行為模式,而繼續維持著表面上有著一般couple的感情生活而骨子裡維持在外打野食就像不想在家煮義大利麵所以dine out吃Pizza一樣easy的生活。


健康關係?

只是時候未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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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snvenu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