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遠記得一個朋友的朋友,他最引以為傲的事蹟是當初她能代表班上參加男籃比賽,而且沒有被抓到。

當時聽她慷慨激昂地講述比賽時的勇猛,我的心中只有一個疑惑,這個女生,是哪根筋不對?因為自己的平胸穿男籃球衣上場沒被抓到,這樣很值得驕傲嗎?

再仔細思考,她是為她戰勝了男人而自滿驕傲。
在她眼裡,她把她們班上的男人給硬是比下去了,所以她硬是要得!自然得意滿滿!


講起我們所知的Lesbo,不知為何她們似乎都總在內心深處對男性有某種程度上的不滿,或也許,講的更明確的,她們都莫名地瞧不起男性同胞。

這類的Lesbian,綁胸剪比男生還短的短髮,穿中性或男生形式的襯衫西裝甚至打領帶的是家常便飯。

其實,某個程度你甚至可以說,這些女人壓根覺得自己是男人,所以她們討厭自己的第二性徵,所以對男人嫉惡如仇,甚至她們覺得她們比男人高明。

就像可以上場打男籃的女同學一樣,她們似乎覺得世界上沒有什麼事情是男人能,女人不能的事情。
或應該說,沒有什麼是男人能而“她們“不能。
正因如此,她們瞧不起男人,覺得男人“實在沒什麼了不起“。

這可以說明當初丁小芹唱的那首“如果我是男生“的歌爆紅,受到女同志(而不是一般普通女歌迷)的青睞,而丁小芹甚至因此大獲女同志歡迎甚至表示傾心還大傳她也是一員!(其實我覺得有時同志就是這麼可愛與天真,人家唱什麼就愛說人家唱出自己的心聲所以一定也是同志一枚,就像五月天不過唱了幾首帶有同志色彩的歌就被傳的不像話了!有時真不知道同志的移情作用是可愛還是可悲..)


如果我是男生,的確可以說是這群lesbo的最佳寫照,一方面她們的確就是希望她們自己是男生,一方面也說明了她們的確“瞧不起“男生,因為“如果換做是她們的話,她們會怎麼怎麼做“,而如蠢豬的男人們,又怎會懂女人家纖細的心?

美國當紅影集Queer as Folk裡面的女同志情人Mel,就可以說是最典型的這類“自視甚高並且瞧不起男性“的行為代表。從第一季到最新的一季,這位剪著短髮穿皮衣騎重型機車(類似那種什麼哈雷)的女律師,除了無法製造精子以得到一個孩子外,幾乎是好像沒有什麼是需要男人的。她的做事風格,就好像男人只不過是可以提供她精子的供應物,至於其他的事情,既懦弱又不負責任的男人,又怎麼跟她這樣的變種“新好女人“來相提並論?

在美國有一個笑話,要怎麼判斷一個女人是不是Lesbo?
答案是看他會不會去Home Depot!

這樣的說法當然不會是空穴來風,對於這群女人們來說,反正自己都能夠動手修水管修車做黑手了,到底還要男人幹什麼?
也所以,在她們的世界裡,除了精子的製造外,根本不需要男人的存在。


不過有趣的就是,這些人一方面討厭鄙視男性,覺得自己人高一等,但卻又因為潛意識覺得自己壓根就是男性,所以她們綁胸剪鴨屁股;即使她們擁有姣好身材,也像是有罪惡感似的要把胸部給用力地束緊起來。
對她們來說,有著32C的胸部簡直就是一種原罪,一種見到就像是生來諷刺自己的物品,所以一定要好好地遮掩起來似的。

也因為這樣的行為與打扮比較外顯,所以在國內,你提到女同性戀,腦中浮出來的影像應該是剪著短髮聲音低沈穿著中性的女生,而在國外,可能甚至外加皮衣皮褲以及男性式的刺青與穿環。

換言之,她們討厭男性,所以就必須做出所有她們討厭的標的物所作的事情,以證明“她們也能“!

這實在是一種極為有趣的心理。很明顯的,前面說的那種認為可以取代掉男人的行為,就是再標準也不過的這種代表。


相對於這種女同性戀,有另外一種男人,不知道是因為小時候就被媽媽打扮成女裝或自己偷穿媽媽的衣服高跟鞋還偷化妝擦口紅長大還是怎樣,他們覺得自己就是女人,所以不知不覺講話時會手舞足蹈,走起路來會裙擺搖搖,吃飯時會小口小口吃,坐會懂得要有坐姿,基本上,這些人就像是遵循古代清秀大小姐的眾多禮儀般,比女人還要女人。

很久以前直接扮成女裝出道然後一下就不見了的某個男藝人,可以說是這種類型極為極至的終極代表。如果她不說,你根本不覺得她原來是個男人。

這種男人,跟前面那種女人,基本上就是從前老一輩的人所說的“不男不女“。
很無奈也很可悲的,這也是一般人講起同性戀時腦中會出現的想像。

所以也當然,同性戀跟“不男不女“就這樣的劃上了等號!


要是你要路人勾勒出男同性戀的樣子,我想你會得到講話嗲嗲的,輕聲細語的,人長得斯斯文文(或當然有可能三三八八),非常有氣質,甚至可能加上動作小小的或很娘,還有什麼手勢很多然後還勾小指之類的。換成女同性戀,大概就像我前述的鴨屁股,綁胸沒身材,穿男性的衣服或寬鬆的衣著,講話與動作都大邋邋,甚至粗魯到不行。

說實話,即使是我,以前對lesbo的印象也是這樣的。直到我有次在LA開會時遇見了一個,簡直是漂亮到了連我都想跟她搭訕的地步的lesbo,才讓我大為訝異原來我以前認識的lesbo都只有另外那不男不女的那一種!
這個女生有多美?她身高大概一百五十多一些,人瘦瘦的,但長得幾乎就像是薇瑞納瑞德,那種兼具古典與現代美,氣質出眾像小家碧玉似的,在美國要找這樣的女人家還真不是件簡單的事情!
要不是她小一號(包括身材也小一號),我想她應該可以去當封面模特兒甚至去拍戲!

第一眼見到她的時候只有“阿!我終於開了眼界!終於見到lesbo裡面的美女了!(甚至根本是仙女下凡!)“,然後心裡馬上出現一個念頭,就是“怎麼這麼可惜!!“

那種感嘆就有點像以前我的好姊妹知道某個對象是gay後跟我大嘆好男人的選擇又這樣硬生生少了一個的那種感覺。

只不過當自己發覺自己竟然有這樣的想法時,才自己覺得更訝異自己竟然也還會這樣想,然後為自己感到可恥不已。


然而這次的經驗,更讓我加深了“同志的名聲都是被這些男不男女不女給破壞了“的想法!!

事實上,也的確是如此!


就像等到我真的深入同志圈,才會更發現事實上如這般美的女同志,或你根本分辨不出來的男同志,其實數量都不在少數。只可惜我過去認識到的女同性戀都是些像男人的女人,才覺得女同志都是“那副德行“!

不過問題是,那些人因為隱性,只要他們不自己公開,你並不會特別去聯想或猜疑到人家的性向。相反的因為另外一種人過於顯性,不需要自己come out就已經被攤在陽光底下,自然而然,也就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也就成為同志的代表,讓人一說到同志就直接想到,“同志就是那付德行“!

而更糟的,恐怕就是那種女扮男裝,或男扮女裝的人了。
等我後來對社工心理學認識更多一點,才知道這其實是一種精神上的疾病:生來就覺得生錯身體的那種人,其實是一種metal disorder。而變裝,更其實是一種癖好,一種fetish!

不管哪一種人,是那勒死自己女學生的教練那樣的認為自己身體內囚禁著男兒身的Lesbo,還是在國外常遇到的drag queen,不管是男是女,其實都是一種疾病。


對我而言,就如那些一週上五次健身房的人認為“男人就該有男人的樣子“一樣,我相似的觀念反應在對變裝以及男不男女不女的行為上:
我認為男生不該扮女裝,而女生不該綁胸;因為我們該愛我們自己的身體,因為這次上帝賜給我們與生俱來的禮物,就像他讓我們生為同志一樣。
而我們該為自己生為同志而感到驕傲,覺得我們的不同不過是我們喜歡的是同性的人而已;而不是為自己生錯身體而感到自卑,認為自己是另外一種性別!

而事實上,就我們所謂的“同志“,在國外正式的名稱為GLBT,裡面包括Gay(男同性戀) Lesbian(女同性戀) Bi-Sexual(雙性戀) Transgender(變性人),甚至,在這一兩年有人加上Q(Questioning)而變成GLBTQ。

所以在大一統的稱謂下,我們其實還是有自己的分門別類。對於那些覺得靈魂被囚禁在錯誤的身體裡面的那種人,我認為他們還是應該在精神醫師的檢定下,去做他們應該做的手術,變成真正的transgender。Because that’s what they are, or the category they belong to.


對了!前面說到那位穿男籃球衣上場大電男生一場的那位女人家,其實就是一兩年前跟某台語歌星爆出誹聞,說什麼本來這位年輕女台語小天后跟他已經論及婚嫁,連婚紗都要拍了還怎樣,最後才知道枕邊人原來是女兒身。

當時據說新聞吵翻天,大家都質疑為何這位女歌星“睡“了這麼久卻還不知道自己的“男友“是女生?
這樁幾乎可以說是現代版的蝴蝶君翻版,最後也還是在女歌星強調只是因為傾心於彼女(或說彼男?! See! 這就是不男不女的結果哪!連該用男性稱謂還是女性稱謂都不知道了!!)的才氣,從來也沒有上過床就想下嫁;然後新聞追著男扮女裝的彼女跑,問她為什麼要欺騙別人感情以及為什麼要扮男裝之下像是一場鬧劇般地不了了之。


Again,“同志的名聲都是被這些男不男女不女給破壞了“的想法是再次得到reinforce!!
我們的好姊妹哪!男人就該有男人的樣子,女人就該有女人的樣子,讓我們該蓄短髮的就不要像個搖滾明星或長髮林黛玉,畢竟我們是男人!讓天生就有好身材的人就不要遮蔽,好好地秀出你的胸脯給平胸又長不大的異性戀女看讓他們活活氣死!

We are gaymen because we are men and we love men, not because we are chicks.請正名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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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snvenu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