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fore Sunrise,這部在台灣被翻譯成“愛在黎明破曉時“的電影,在95年上映當時我還是個純情的大學生,當然一看便深深的為這樣的電影著迷不已。

不過這麼多年來,不知道是I get older, none the wiser還是怎樣,這部電影不但一直是one of my favorite,在某個程度還深深地影響我對旅遊以及在美麗的旅途上的戀情的態度。


電影的故事非常簡單,就是一個美國青年Jesse(伊森霍克Ethan Hawke飾)以及法國女孩Celine(茱麗蝶兒Julie Delpy飾演)在旅行途中,在火車上相遇,然後一起在維也納共度一夜的故事。

片子描寫他們相遇開始一起共度的24小時,從火車上到維也納每一個場景,從詢問彼此所讀的書聊到彼此的家庭背景與過去,很明顯的,這兩個來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彼此互有好感,但他們理性的做出不交換連絡方式的決定,讓彼此擁有就此一夜,隔日即各奔東西..
(註*詳細的劇情簡介以及電影評析就不需要沒有文采的我來多此一舉,幾個網友都寫的非常不錯了!詳看文後附錄)

為什麼說對我的旅行,以及旅行間的感情好像有那麼一點影響?
因為我只要到過度浪漫的地方,大概就會有想談戀愛的衝動,最通常,就是跟一起去的人談戀愛了。有時我一直在想,這樣的毛病究竟跟看完這部電影有沒有什麼直接的關係?

而愛在黎明破曉時的劇情地點選在維也納,對我來說,最浪漫的地方在巴黎!

我去過巴黎三次,跟過兩個人,分別是以前在台灣時交的兩個男友。

其中第一次去巴黎時是跟第一個男友去,其實出國前我們是在分手狀態,不過一路旅行下來卻讓我重新愛上他決定答應跟他復合。
第二次故事有點不同,不過也是應那個從沒出過國的男友之求,帶他去了那個“我跟前任男友去過的地方“好好地旅遊一番。

後來在我移居北美後,北美當然沒有像法國這樣浪漫的地方,不過我談的第一次異國之戀也還又是在旅行時碰上的。

而且,前陣子舊地重遊時竟然又喜歡上身旁這個一起去的人!


這件事說來話長,也許該重認識這個人開始說起!

我會認識這個人,算是一個不怎麼熟的朋友介紹的。
就某一晚我跟我的女朋友要去跳舞,這個不熟的朋友說也想去玩,然後就帶了這個男生一起來。

不過當晚我們的交談就只有見面朋友說這位是某某某這位是某某某,然後我們說你好,很高興認識你。
然後已經在舞池且其實已經有點喝醉的我對著遲到的他們說,coat check在三樓,去寄放外套的他們,之後便也再擠不進這當晚湧入六百個舞客的亞洲之夜。

而喝醉酒不得不快跳舞以揮發酒精的我,跟我那其實雖然是有點在questioning但還是straight的女朋友除了在他們去做coat check之後也不過只有“那個男生蠻cute的!““什麼?!你都喜歡這樣呆到不行走在路上也不怕丟掉的型嗎?不早說!我所有的朋友都是像這樣的!!““他們是gay?““喔!不是,他們都是straight!““那你是在講什麼廢話?!“的對話外,就從此把這兩個人給遺忘了,跟著其他擠爆舞池的cute asisn guys跳的high到不行,最後再被拉到台上去跳去..


不過之後卻因為緊接著我們的Pride,我們一起去看遊行,去逛市集,對方打來找我去看電影...
最後不知道為什麼我突然興起,就約這位其實不過是來這邊唸兩個月語言學校的台灣人用七月初的long weekend去旅行。

其實從跳舞隔天開始在光天化日下再見到本人,就更確定這個人的確就是標準會讓我喜歡的老實樣!所以他在前一晚被我朋友狂虧的笨拙樣,其實完全不是因為燈光昏暗的關係..

我們用著我跟朋友借來的車,一路開到這個讓我第一次展開異國之戀的城市,也因為有車,我不但帶著他跑到所有我男友帶我去過最漂亮的地方,還去了以前我們只有捷運跟單車去不了的地方,包括走過鐵橋到跳島去回看整個downtown的夜景。

既然有經過國慶日,煙火的助興當然是少不了,在港口邊放的煙火,即使沒有在巴黎塞納河船上看著花火在頭頂上綻開,感覺也到了。


這個城市的夏日永遠是non-stop的party,城市自己本身就舉辦著一個又一個的慶祝嘉年華會。
我們跟著幾萬人一起在四周一片湛藍燈光下安靜又熱情地欣賞爵士音樂;跟著整個街道封閉的人一起參與分享了巴西美女猛男的熱情搖擺;跟著一整群在還沒天黑就開始買醉的人一起喝著便宜的啤酒,然後到頂樓看著整個城市的建築在夕陽下渲染著黃橙橙的顏色;又連著兩天跟著滿滿一室的cute boys在這我這一年來不管哪一天來永遠都這樣人潮洶湧又high到不行的世界第一棒disco pub跳到夜半...

我們從見面的第一夜講話沒超過30秒,到像Before Sunrise電影那樣一起旅行,整整相處四天五夜,除了睡覺之外沒有停止過聊天。從第一次見面說“Coat check在三樓“,講到了家人,工作,學生時代,過去交往愛情歷史,從第一個到最後一個,從開始到結束的理由與進行如數家珍,講到了各種奇怪的回憶與有趣的事情,講到了彼此朋友的故事,最後甚至在回去之前,我帶他去見了原本住在這個城市裡的那個前男友..


當我在跳舞時發現自己的身體開始往他身上貼近,當我開始雙手環繞住他的脖子時,我不禁開始擔心自己是真的喜歡上這個人。

不過說是擔心,不如更該說我得反問自己到底一開始為什麼要做出這樣的邀約行為?從一開始認識的時候,就知道這是一個我會喜歡上但卻已經有男朋友所以碰不得的男人了,但我竟然還莫名其妙的從認識第一天開始每天接著這個男人的邀約電話出去看電影出去閒晃,最後甚至做出最最危險的行為--跟他一起到這種我其實本來就該知道我很容易不小心地就沖昏頭的戀愛都市旅行..

回程途中,還發生一件小插曲。
我們在自助加油時,他因為跟我搶油槍噴嘴,結果汽油噴到我的手腳及褲子上,雖然拿了紙巾沾溼擦拭後感覺好像沒有大礙,但短褲上畢竟還是吸到了不少汽油,於是在我們回到車上開始走回高速公路時,我聞了聞自己後對他說:“你看!都是你!身上都是汽油的味道!“然後我就突然不講話了。
也許是一路上我們幾乎沒有太多沈默的時候,於是他看我不講話,問了句:“怎麼了?“
說實話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會想這樣做,我便故做生氣狀簡短地答了兩個字:“生氣!“
沒想到他竟然回說:“哎呀!現在不可以生氣啦!剛被噴到一身的汽油,現在生氣的話會爆炸喔!“

我看著他突然話說不出來,半分鐘後我回過神來繼續故意地說:“你以為這樣很可愛嗎?“
結果他竟說:“不是嗎?“

我看著他,這次卻真的不知道到底該說什麼了。
I got lost.


I got lost因為首先我因為我的朋友圈都算是反應快的壞嘴胚子,所以我們在一起從來就是唇槍舌戰,沒有三兩三的人隨便加入我們的戰局很快就會被句句穿心,或因為我們實在發明出太多只有腦袋這樣跳躍式思考又很會亂發明語句或亂移花接木借用辭彙的人才能聽的懂的東西,所以無法follow就只能在旁欣賞我們的對話,會讓我覺得被這樣突然蹦出來的話給震到不知道怎樣接下去的情況實在太少。

再來也是因為,He IS right!
他的確是可愛到我不知道該說什麼話了!
或者該說,他除了那種我第一眼看到就知道會有好感的長相(其實也許真的該說是呆相,因為反正我的審美眼光永遠與人有異,我覺得可愛別人通通都覺得是呆∼)外,大我三歲的他有著just the right age range;有著標準那種我會喜歡上的特質:外表比實際年齡低一些,但骨子裡其實有適齡的成熟與穩重,而年輕的外表其實又通常反應著仍有赤子之心的可愛個性;他有著我要的理性與執著;他有著我喜歡的單純與樸實(英文我會用down to earth,所以也許中文翻譯不該是樸實∼p.s但我個人不喜歡中文說的腳踏實地,因為我覺得又有些許差異);然後重要的,又有我一直在找的這樣的幽默感。

上一個會有這樣幽默感的人,是我過去喜歡了三年的同事。
也因為這種天外飛來一筆讓你無招架之力(但可不是所謂的無厘頭式像吳宗憲那樣欠打樣)的幽默感,我總是相信跟這樣的人在一起會特別快樂,且在你真的有天極度生氣起來想吵架時又能化解僵局。

就像我有個要好的女性朋友,他的男友就是極為標準的這種幽默類型,所以他們曾經有過類似的吵架對話:
我朋友(女):我當初可以為你是麻薯我才跟你在一起的!!!
朋友的男友:麻薯也是要有餡吃起來才會好吃有勁的∼

當場本來想吵架的朋友就不知道要怎樣吵下去了。
(不過我朋友吵架竟然還可以這樣用比喻,真是層次非常不同哪!!)

所以,我看著在開車的他,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心中只在盤算,我該怎麼辦??


電影的結局是本來約好就此一夜的Jesse與Celine到火車站前突然不捨了起來,於是決定六個月後在同一個車站重逢。

那我呢?

看著這個在我身邊開車,這個其實剛交男友四個月且因為是跨國遠距戀愛所以跟男友一個月只能見一次面,然後現在跑到橫跨一個太平洋的北美來遊學兩個月的男人,我該動手搶嗎?還是什麼事情都不做就這樣讓他過去?

如果說真要動手搶,我想我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或許並不是搶不到手,畢竟人家談的戀愛應該也才是起步期,雖然是盡量天天通電話,但畢竟過去在一起的四個月裡一個月也才見一次面,現在他的人卻是跟我在同一個城市,只要我想我每天都可以見到面。

不過問題是,這樣一來我是什麼?一個super bitch?


剛好我在台灣最要好的朋友之一,這陣子才因為談了一個身為第三者的不倫之戀,因為痛苦不堪最後終於在我們的力勸之下狠下心腸寄了封分手email給那個cheating的壞男人,結果沒想到竟然那男人的女朋友偷檢查男友的email發現了從過去一開始到那封分手信為止所有的email。
我的朋友當場發現除了跟別人分享一顆心的苦之外,真正更痛的感覺是深深的自責--雖然爛的該譴責的其實永遠都是背叛者,但怎樣說我們身為一個人終該有自己應有的良心--自責自己狠狠地傷害了另一個女人。
我朋友第一次知道,原來當第三者,原來ㄅ一ㄚ糠的滋味是什麼。
那種自己參與了傷害一個人的過程,自己也算是劊子手之一的感覺,自己說什麼也無法原諒自己的滋味。

我跟我最摯愛的表妹,我們這輩子最痛恨的就是第三者,不管是已什麼形式存在,Cheater跟第三者的版本,也就不過是那些,不管是男男,女女,男女,異性戀同性戀,已婚,未婚,包括已婚的同性戀者,無法屈就於自己不管是自願或被迫而走下去的婚姻路,結完婚甚至生小孩後,還是背著自己的家庭去外面找男友,通通都相同,沒有任何的理由與藉口。

We both hate this type of person, we’ve been hurt by this type of person, and we’d never be one, NEVER.

我們也同時深深相信,once a cheater, always a cheater.

所以如果是真能被我們搶來的,大概也不是什麼好貨,將來不知道在什麼時候,在哪一個版本的storyline下,這樣的男人也還是會以同樣的方式走出我們的生命。

而對我而言,真的假若我搶的到,搶來後又怎麼樣呢?對方時間到了就該回台灣去了。屆時的確就是換成我是橫跨一個太平洋到地球另一端去的男朋友了。
我即使可以確信自己在感情中的潔癖會讓我不會有瑕疵,但我怎麼知道在彼端的人會不會像我一樣?
或者,到時在台灣出現另外一個跟我現在處境一樣的人,心想:反正他們在一起不過一個月,現在又時差這麼多,我們卻可是在同樣一個城市裡,愛怎麼見面就怎麼見面!

也許是多心,但我總相信做壞事就會有報應,而且是會以一樣的形式發生,一切只是時間問題。(所以我這輩子的現世報還不少,阿也足夠了∼)


再說這種事情也就是這樣,如果他是可以這樣隨便被我搶過來的,我可能反而就會覺得他竟然會這樣輕易的就背叛了他的男友而反而覺得他的人格該扣分;相反的,如果是我動手搶也搶不到,反而會覺得他更加的noble!
就像我喜歡了三年的同事一樣,當初如果因為我最終跟他表白他就把在一起數年的男友丟開,我可能反而就不會這樣喜歡他了!就是因為他沒有,所以我會始終got a hold on him..

這就是人的矛盾之處吧!

不過也於是我在跟前面說的好朋友與表妹的討論與三思之餘,決定不管我搶不搶的到手,都不動手了。


所以在Before Sunrise電影裡面男女主角有理智,讓他們還是終究只有這樣難忘的一夜;我想到了我的現實生活的例子,則是理智之外還需要道德。

於是,這段雖然我並不知道對方是否有特別感覺到什麼的短暫關係,也就只能這樣的放下了。
如果你問我是否有fall in love with him的感覺?我想我會說,從like到crush到adore到love,我想我超越like且的確或許是有點開始fall in love(但記得注意英文中的fall in love絕對不等於love!)。

But anyway, I have to set back and keep a distance away from him. 尤其要減低跟他在舞池裡身體貼近的機會,否則我可能就會像Kylie Minogue的Red blooded woman歌詞那樣,到最後完全無法控制自己而墜入萬劫不復的深淵去。


Before Sunrise的電影是拍了續集,但其實高興之餘我一直在想要不要去看?我不知道看了下集是會讓我失望早知道讓我保有第一集美好的感覺就好還是怎樣。
畢竟並不是所有約定電影都像“紅藍小說“一樣,男女主角都會站到那博物館的高塔上去等候的。

現實總是,其實在故事發生的主角在各自奔向自己的火車或飛機後,像這樣地寫一篇日記,然後在約定的六個月之前,就發生了別的事情..

我喜歡旅遊,更喜歡這種在浪漫的地方旅遊結果掉入情網的故事,只不過當自己發生在這樣的例子時,只可惜男主角已經先被捷足先登了。
這感覺似乎有點像是在紐約忙碌的街道中招計程車,結果車子門打開但卻被人搶先坐上去,不過,你也不能做什麼。


也許,有時自己覺得的浪漫,其實不需要有什麼特別的期待,也不需要有什麼特別的結局,其實這樣就好。


註*

比我寫的還要棒幾百倍的電影詳細介紹與感想可以看:

不分類資源回收筒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aribuda/3/3313861/20030704115844/

音速青春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pulp/3/1237298124/20040409132302/

以及我們的書書的站: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allen2002/3/1239552501/20040701102026/

Red Blooded Woman歌詞可在這邊找到:
http://www.azlyrics.com/lyrics/kylieminogue/redbloodedwoman.html


後記:我想這大概是我繼一年前開台時寫的“Damn! He’s taken!“&“He’s holding me!“之類的可愛文章後,亂七八糟的寫了有的沒的數落這個twisted的圈子的種種怪行為後,首次又寫回自己了吧?:)

p.s 就像這張圖片一樣,如果你身在這樣的美景下,跟著身邊一個看來各項要求都符合你ideal情人標準的人談心,不會覺得想談戀愛嗎??
(@:什麼談戀愛?!我基本上應該是當場就會很想親下去的那種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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