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我的plurk上的朋友們,在過去這段荒廢blog的時間,其實應該在這首歌(跟這個人)突然在美國竄起前就已經聽我介紹過了,事實上,一個新人爆紅在正式出道的第一首單曲就強勢拿下美加地區九週冠軍,好像也沒有什麼好再讓我做介紹的。

 

只不過有趣的是,其實我是在當初一開始拿到歌播放的第一次就喜歡這首歌也拿出去介紹給人,但隨著這個歌手資訊越來越多,也開始上節目,也慢慢變紅了,卻其實反而開始變得很不喜歡他。

一來是我覺得從化妝到走紅的策略/方式都緊咬Lady Gaga模式(比如那妝同樣叫做"garbage chic" --> again所以Christina Aguilera一個頭髮不知道要吹多久做多久的工,跟那手裡握著一個C的戒指不知道有多貴,哪裡是從宗旨是"garbage chic"的穿衣哲學來的?),然後刻意的鎖定同志族群(gay appeal),甚至早早預定了首次的小型演唱會debut要放在出道後的首次加州White Party。再來他的現場是令人很訝異的flat (倒不是現場唱不好或不能唱現場,但就是整個表演很boring,用現在台灣的流行術語就是"整個沒有fu"。)

最後是某個程度來說,Kesha雖然有他的努力(或處心積慮),而這首歌也的確在主流市場爆紅,但他怎樣都比較屬於如Miley Cyrus或Katy Perry的歌手 -- 撇開會不會寫歌有沒有才華跟唱的到底好或不好,其實都屬於比較青少年偶像泡泡糖音樂 -- 且迷的對象也比較全面性,或,比較straight。[註]

 

今天看到竟然連Simpsons都拿這首歌來當開場,一來你真的可以想見他走紅的程度,二來也真的大概可以知道我那"流行的比較straight"的意思是什麼了吧!:)

 

【註】當然,如以前說的,或介紹過其他有些全面性紅的歌或歌手一樣,這幾位歌手(Miley Cyrus或Katy Perry)當然也都有紅在gay club裡的單歌,但通常紅的也都不是這些編曲與版本,同時流行的也比較限於20歲大專院校甚至更小年紀的人。如我這邊沒有介紹過也大概不會介紹之Party in the USA同志歡樂版影片一樣,就看著一些小花們在那邊三八的跳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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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snvenu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