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前N Sync的團員Lance出櫃,在看了一些新聞後,才知道原來又是一件“因八卦報狗仔而被迫出櫃“的案例。
而比較特別的是那網路八卦報(某個blog),其實我on and off在網路隨便瀏覽blog時都亂連進去過,只是就是剛好從沒看到該報報導Lance的相關新聞,且同時因為沒有真的那麼愛看那些八卦新聞,也就沒有把那個blog收錄成bookmark定期收看。
對於到底該不該隨便的out別人,我已經在很久以前的文章中表示過自己的立場了。所以這次,倒是想特別地拿這次事件,來作為這一直以來我認為這些自以為自己可以矇騙旁人、一直以為自己還在衣櫃裡的同志,其實就像把頭埋近沙子裡的鴕鳥是一樣的行為的例子說明。
話說今年四月左右,某個專門揭露娛樂圈八卦的online blog就開始繪聲繪影地報導Lance Bass跟前reality show “The Amazing Race“的贏家Reichen Lehmkuhl的戀情(開始在網站上Out Lance則是去年久月份就開始了),而這永遠都故意團體行動或甚至一人勾搭一個女孩進行約會的兩人,最後真正的被抓包,就出在兩人身穿的衣服。
六月底到七月份是各地的Gay Pride月份,八卦網站在這時發現這兩人比身穿同系列或是同色系的情侶裝更誇張地 -- 兩人竟然以為不會被發覺地,在不同的場合,不只一次地穿著對方的衣服(如圖)。
此時八卦網站已經不再只是熱烈地猜測Lance跟Reichen是一對,而是根本已經可以證實了。-- 這也是為什麼Lance其實根本是逼不得已自己來個大獨家自己公然出櫃的原因。
一來,Reichen在美國是在同志界享譽盛名的積極運動型人物(並不是說他很athletic,而是非常積極於同志發聲與同志運動的Gay Celebrity),再來,兩人三番兩次在gay getaway被拍到照片(如一年一度舉辦活動的麻州P-Town,註一),最後,就是這被抓到罪證確鑿的衣服互穿。
我稍微看了看大家的“抓姦“討論意見,大體不外是說異男是絕對絕對不會互相借穿衣服的,我則覺得,其實甚至連gaymen也不大會跟朋友互相借衣服來穿 -- 除了情侶本身之外。
衣服,即使不是貼身到如內衣褲,其實代表著某種程度的親密。所以如果你會借一個人穿你的T-Shirt,或你會想穿某個人的T-Shirt,其實代表你喜歡這個人,甚至有一點點想透過這衣服的分享而沾染了對方的身體或甚至氣味,有一點點色色的性幻想的味道。
換句話說,就是either是你們已經親密到是couple了,就是你對對方其實已經有心儀或甚至有性幻想的crush程度的喜歡了,你才會想穿人家的衣服,或借人家穿你的衣服。
尤其,對於討厭遇到撞衫又希望搞特別的gaymen來說,穿一件衣服在外走路接受朋友或路人眼光甚至是搭訕說“這件衣服穿在你身上真可愛(或真hot)!!“,可是異常的重要。所以借給某人你喜歡的外出衣服,簡直就是“不可能“!!
回想起我的過去,其實甚至是連朋友到家裡過夜過冷要加睡衣,都要找那種已經不要且還一年穿不到兩次的家居服,且穿完隔天一定是被我馬上地直接丟進洗衣籃準備拿去清洗(或甚至跟朋友說:這已經是我不要的家居服了,你要帶走也行...)。
當然這邊不是在說我有多小氣,因為在我的觀察其實我的同志朋友大體其實差不多也都是這樣 -- 即使身材相近,你不大會像女孩子那樣在去party時先到另一個人家去然後說,我挺愛你上次的那件cute T-Shirt,可不可以借我穿?
從這邊,其實你就可以一窺同志情侶間連內褲都可以不用講就直接拿來互換,我的衣服就是你的衣服,我穿你的衣服就感覺你溫暖地抱住我的感覺的那份親密。而其餘的人,即使是再好的朋友,你真的並不希望什麼貼身的衣服(即使如T-Shirt!畢竟男人不像女人需要裡面再加件胸罩或內衣),去跟你的朋友做肉體貼近。
而從身上的衣服或飾品、包包等其實很容易漏餡外,很多在日常生活中的小行為與動作舉止,其實都很容易地告訴旁人:這兩個人是一對情侶。
舉例來說,兩人出門只背一個包包,東西都裝在那個包包,或是,即使各自有包包,但彼此清楚包包內容有什麼,所以當我需要護唇膏或面紙,我知道其實放在你包包,連講都不用講就可以直接從你的椅背上自己翻起包包來。
舉例來說,兩人在外看雜誌,碰到什麼會很自然地直接拿到對方看,用語還說“你看什麼什麼怎樣怎樣“,就像老夫老妻那樣因為早就知道彼此嗜好(或想注意的消息)或用語,發語詞跟內容可能都有彼此某種的簡稱或代號來指示,自以為跟別人說的話都一樣,但旁人其實一聽就知道這兩人有別人沒有的默契跟知道對方想知道的訊息。
再舉例來說兩人看報紙,一方可能一疊報紙拿來會自動拆成影劇體育跟商業國際,我一份你一份,看完某個版面或某一落會直接從對方手肘下、大腿上、或正在看的報紙中間抽一份換過來,中間不需要特別言語講話問“我可不可以看你手下的那份報紙?“或一開始也不用說“來!這是你愛看的國際新聞版∼“,一切兩人之間長時間生活相處下來培養的默契不用言喻。
舉例來說,兩人在外吃飯,東西上來前一方可能會位另一方準備擺盤擺筷,甚至用衛生紙擦拭杯子或碗筷,東西來了主動幫忙搖湯盛飯,發現對方碗中有他不愛吃的東西主動夾過來,或剛好自己也有不愛吃的東西講都不講就直接挑過去人家餐盤上。
舉例來說,在談話中間很容易地說就是上次那個什麼,然後另一個說“我記得!“,或甚至異口同聲講出一個心中想講的話或想舉的例子。
有時,甚至連座位或走路的位置(先後或左右)都可以看得出來,這兩個人有特別不同的默契,而這些默契的培養,需要時間,也同時並不是你那些可以愛屋及烏的“好朋友“們,可以培養出來的。
或甚至,其實即使是一群人行動,情侶間的講話跟互相看對方的眼神,不管是在餐桌上吃飯時、在外面看電影、在pub一群人玩,都會有一點點不一樣,因為你可能會在看電影時因為什麼情節想知道人家的反應或想法而不自覺地往你男友那邊看去(即使中間隔了個電燈炮或是煙霧彈),或可能在路上開車或走路或不管在哪看到了什麼然後想對你男友說“ㄟ!你看!!“,所以這些東西根本不需要言語,就因為你一個眼神,就讓你的內心跟你們兩人之間的關係表露無遺。
也所以,很多自己以為永遠都裝的很酷,不小心被朋友遇見還要故意站在電梯的兩邊,或甚至其實已經被撞見很多次了還要在那邊裝彼此剛好出來才遇到或這次又剛好一起出來逛街看電影,不管是那一方故作鎮靜裝酷不講話或開朗地跟你也打招呼還又自我介紹,其實都非常容易在彼此的默契下不小心地露出那自以為藏的很好的狐狸尾巴 -- 甚至,就像那鴕鳥一樣,其實把整個身子都裸露在沙子的外面,還以為就此把頭壓進沙子裡就可以躲過一切。
我不只一次在第一次見到朋友跟他的男友在一起時就馬上知道原來我的朋友是個在衣櫃的gayman而旁邊這個就是他的男友,且很多人以為我觀察入微像個小偵探科南一樣,其實不少朋友、同學、同事都曾告訴我那種“上次幾個朋友一起去日本北海道旅行,那個誰誰誰帶了一個男生,還在那邊裝,其實大家都看出來他們原來是一對gay couple“或“上次那個什麼飯局或電影,什麼同事同學帶了一個朋友說因為也想看這部電影/想吃這間餐廳,其實一看就知道是他的男朋友!“
畢竟說真的,這些東西根本就沒有很難觀察阿!!
從Lance的衣服互穿阿,你真的以為你的演技可以奪得奧斯卡最佳男演員(或女演員?:p)獎嗎?真以為可以騙過大家雪亮的眼睛,以為只要你自己不說,你自己就其實還在衣櫃裡嗎?
你沒有Lance的壓力,也不用到時人雜誌自己去報到去,只是,傻孩子,快醒醒吧!
大家只是不願當著你們的面說破,其實都心知肚明的。而大家是指朋友或普通旁人,如果你還斗膽把男朋友帶回家給父母看希望裝作是眾好朋友“之一“,只能說你就真的要帶人回家就乾脆直接表明come out直接介紹了吧!
註一: Provincetown,在美國是幾乎等於佛州的Ft. Lauderdale,整個城尤其到了每年的某幾個辦活動的時節根本就是gay town!
更多相關資訊請看:
http://www.provincetown.com/
http://www.ptown.org/
ABC的新聞引述一段話這樣寫: If you’re Lance Bass, and you’re going to the gayest town on the gayest day of the year and going to gay parties, you have to expect some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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