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友,一個希望把自己弄得“頭好壯壯“的異男,雖然我總是嘲笑他“因為頭腦是天生所以無法改變只得宣告放棄後,只好把身體練得壯壯以求自慰“,但畢竟那身穿上背心會讓背心緊繃到爆掉的肌肉,是現今gay meat market裡有如那蓋上個C什麼S標章的“優良冷凍豬肉“的搶手貨,這讓他從過去有奇摩dating profile時就不時地收到同志朋友諸如“葛格,把衣服脫掉嘛!“或“給人家看一下啦!“到“你床上應該很強吧!真想被你壓在下面ooxx“之類的言語吃豆腐email。(和舊文“不試摸怎麼知道可不可以上“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marsvenus/3/1242767847/20041129115603/ 結尾文中男生是同一個。)
一直到朋友受不了了,把profile註明為“對象限女生“,或黑字白底自白寫“我不是gay∼“,都無法停止那有如雪片般飛來的隔海傳信。
隔海問候嘛,也就算了,起碼見不到面也沒有什麼MSN騷擾地,大不了眼不見為淨就是。
不過沒想到直到年初他回台灣探視真的因為在奇摩profile上認識的女友,才在因戒不掉每週至少三次的健身房癮及貪小便宜因路過推銷員推銷就拿的一個月免費試用會員,進了那享譽盛名已經被國內同志給蹂躪到底的加州陽光健身房之後,正式地見識到什麼叫做“島國的熱情“跟“Don’t take NO for an answer.“∼
話說人家在健身房練重量訓練,已經開始覺得似乎有隱約從背後射來的眼光(對此我覺得我的朋友真像是在草原上的野生動物,竟然被人家盯上當成獵物都這樣的敏銳...),在他已經“開始懷疑“這些“過度友好“的眼光有點不正常後,便快快離去。
只不過,早已養成習慣流完汗不沖澡不行的他,就這樣地步步錯下去,有如白兔一步步地引入人家設下的陷阱般...
首先是有人偷偷地勾動他洗澡間的浴簾,在他刻意拉回正確位置後,竟然偷窺/騷擾者囂張又直接地乾脆打開他的浴簾,還裝作“原來這間沐浴間有人在用阿∼“...(真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裝模作樣,可以得到金酸霉獎最佳演技女主角...)
而在朋友再次將浴簾拉起後迅速幾秒內沖澡沖完進入蒸汽室,沒想到熱情的同志還像“怪叔叔“一樣地尾隨而至,並且先在幾個身體的遠方坐下,再一點一點地位移至他身邊。
因朋友在國外待的時間已久,其實連非常熟悉的朋友也不大會勾肩搭背,講話也有一定的空間距離,於是當“怪叔叔“越來越靠近時,他也開始緩慢地往另一邊移去。
不料,怪叔叔的訓練有素、有如死也要逮到這隻兔子的獵豹一樣地加速前進,就在那怪叔叔/獵豹伸出五爪要摸到我朋友時,朋友像是觸電一般地屁股往後移動彈開,轉身面對怪叔叔大聲說,“先生!我真的沒有那樣的興趣!!“
如果你以為這樣怪叔叔/獵豹就休兵了,那你就不知什麼叫做“Don’t take NO for an answer!“的真諦了!!
怪叔叔/獵豹用效法國父屢敗屢戰的革命毅力,竟然趁“正好是蒸汽室煙霧開始散去“的時候,直接放棄摸我朋友的大腿而起身站起面對我朋友,然後迅速地退去他那包在腰間的毛巾,露出完全勃起的陽具(注意這裡!一個站,一個坐,你可以猜到怪叔叔的陽具大約垂吊在我朋友身體的什麼位置∼),然後說:“舔我∼∼“
至此我朋友已經快昏過去,沒當過兵也從沒這樣貼近男人的他,竟然如此地接近一個男人最像男人的地方,看著“龐然大物拔山倒海向自己的嘴靠過來“,我朋友只有馬上迅速側身地逃離現場,然後以最快的速度著衣(連擦乾都來不及擦了!!)。
結果在他著衣到一半,才發現人家竟也圍著圍巾(還可以看見凸起),在遠處看著他穿衣服(還好當時內褲已經穿上,自己覺得已安心不少)。這活生生的例子,讓朋友坦言是自己看過“最恐怖的恐怖片“!!
記得以前在台灣時常看到偶像男歌影星上報時說自己在健身房或簽名會上有被偷摸或示愛等經驗,當然也許或多或少,新聞的本身都有其刻意製造話題的宣傳性,但這類每每引起BBS討論與同志網友踏伐的故事,我總是寧可“相信其真實性“。
畢竟,不諱言,這類不自愛的圈內人,實在是太多太多太多太多太多太多太多了!!!
這以往每每在Motss等地方看到以及以前在加州自己認識的朋友所分享的“健身房public sex豔遇經驗“,總讓我渾身不自在,且第一個想到的問題是:“那其他在場不是同志的客人怎麼辦?!“
畢竟,這些健身房是公共場所,且不是如bath house那樣地只給同志出沒的地方,如果你的gaydar失策,騷擾到其他人,沒吃到你想吃的菜事小不說,給人家留下的心理陰影也不說,這因而讓整個同志遭受到的汙名,真的是讓這些人死不足惜(應該說這些人拿死來謝罪都沒屁用∼)。
正如我當初對那“不試摸怎麼知道可不可以上“的鬼理論的反批一樣。這些,大抵就是時代怎樣推移,運動人士怎樣努力,永遠社會上就是有人對我們有反感有歧視的最終理由。
以我朋友來說,認識朋友約三年,頭一次聽他自台灣歸來後講給我聽的時候都還有些懺斗。
看著他一面講,我真的覺得自己認識人家三年白白建立起的形象都毀於一旦,更別說為自己人愧疚地連鑽個洞躲進去都無法說明那難堪之感。
想想反過來,你能對他們沒有什麼“phobia“嗎?
我可以想見今天如果有一個女人偷看我洗澡,或甚至直接對我露出兩粒巨乳或陰蒂要我舔她,對我的turn off感,甚至是噁心感有多嚴重 -- 當初甚至連我的熟識友人在荷蘭因吃space cake後在舞池裡把我當電線桿,隔著她的緊身裙拉著我的手往兩腿中間摸去我都摸不下去而趕緊抽身(手)(p.s相信我,在大麻正在發揮效用感官加倍時,這樣的經驗有多難受!),更不要說是裸露的銅體。
無法將心比心,又有如標準男人的只用小頭想事情,求一時之快,當然這樣的事情是層出不窮也沒有解決之道。
據說連業者也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除了張貼標語暗指這類情事是禁止的外,最多除了如亞力山大刻意把以前有些休息區整個拆掉或加強燈光外,對於沖澡間似乎根本沒輒。
我在想,如果用“公德“說無法讓這些沒有大頭的人自律的話,或許最好的警示,是立法,當有人(尤其是異性戀)不幸被這類的敗類同志騷擾時,可以通告讓業者來客氣地請健身房內雇用的女健身教練,來親自幫這些同志來個裸體泰國浴搓個背給個“特殊服務“,中間最好還挺著胸部說“舔我∼“,或作勢要這些同志們“奮力堅挺起來“上她...
讓這些人擁有此生“最恐怖的夢靨“,或許是讓這些人明白到底什麼叫做“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從此杜絕這些人在健身房、公共游泳池或公共廁所等地騷擾他人的最佳辦法吧!(在其他場所被逮到,如George Michael,就由女警來實行處分;或來健全民間經濟,hire 專業的hooker來給這些男同志“馬一節“,可能也是不錯的辦法。)
p.s 連國外大多國家Public Sex都還是非法,就更別說是台灣。在我看來,其實根本就是業者自己怕得罪客戶沒膽也沒種,同時政府/警方也取締不力。否則網路上隨便一找都知道哪些地方是“犯罪天堂“了,豈又有無法執法之由呢?
後註: 別光說公德問題,人在健身房洗澡間,是要怎樣準備安全用具呢? 別忘了之前說過的,這些身強體壯的肌肉男,其實可能正是HIV的健康帶原者;而你自己為賺到的hot sex豔遇,正是你通往地獄的特快車∼
- May 25 Thu 2006 20:26
Gym裡面的鹹豬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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